按照有關應急儲備和天然氣管道經營企業儲氣能力建設要求,武漢將利用長江黃金水道樞紐區位優勢,謀劃建設沿江大型液化天然氣(LNG)儲氣庫,拓寬氣源采購渠道,促進天然氣供需動態平衡,解決季節性氣荒問題。到2025年,完成白滸山LNG儲氣庫項目建設,啟動漢南LNG儲氣庫項目,全市天然氣儲備能力提升至2.1億立方米。
同時,啟動江北黃陂液化石油氣(LPG)儲存基地建設,形成江南、江北兩大液化石油氣資源供應保障基地格局,完善“儲存基地+儲配站+供應站”三級供應體系。
為推進用氣安全,武漢將更新改造老舊城鎮燃氣管網,今年完成347.7公里運行20年以上老舊城鎮燃氣管網更新改造,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鎮燃氣管道設施老化更新改造。
推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
在壓實安全管理責任方面,《通知》明確,強化屬地管理責任,結合全市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事項賦權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履行賦權的城鎮燃氣領域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事項。
《通知》強調,市級城鎮燃氣管理部門對市管城鎮燃氣設施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檢查,對全市城鎮燃氣企業每2年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評價;區級城鎮燃氣管理部門對區管城鎮燃氣設施、非居民城鎮燃氣用戶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檢查評估。對各類安全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和場(站)依法予以取締或者吊銷相關證照。
在瓶裝液化石油氣使用方面,將實行閉環監管,推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用戶檔案,加強全流程監管,加快落實氣瓶充裝、配送、入戶安檢等全過程監管,實現氣瓶流轉可追溯、送氣人員可查詢、用氣服務可評價。優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儲配站、供應站等設施布局、建設時序、保護范圍等,促進形成層次清晰、競爭有序、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滿足需求的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市場。
同時,還將提升城鎮燃氣設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城鎮燃氣設施數字地圖,加裝前端檢測、監測、感知設備,建設城鎮燃氣場(站)電子門禁、一鍵報警系統,實現城鎮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實時監測、及時預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8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函〔2020〕129號)、《武漢市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進一步提升我市城鎮燃氣安全管理水平,推動城鎮燃氣行業高質量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市城管執法委負責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管理,研究制訂全市城鎮燃氣行業發展政策、管理制度、標準規范,編制全市城鎮燃氣專項規劃;指導規范全市城鎮燃氣行政許可工作,組織開展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運維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全市城鎮燃氣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跨區域城鎮燃氣違法行為及重大城鎮燃氣違法行為;承擔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城鎮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參與城鎮燃氣事故調查處理;組織對城鎮燃氣用戶開展用氣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改,開展全市性城鎮燃氣安全宣傳。市發改委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城鎮燃氣資源調度以及應急保障,推進重大城鎮燃氣能源項目建設,加強天然氣輸配送環節價格監管,嚴格開展定價成本監測,定期校核配氣價格,完善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城鎮燃氣交通運輸企業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運輸燃氣營運行為。市應急局負責加強對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監管,參與或者組織職責范圍內的城鎮燃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城鎮燃氣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裝與使用的監督管理,對供氣質量和計量、燃氣器具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查處無照經營、銷售假冒偽劣燃氣器具以及瓶裝氣經營中違法行為。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加強對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及場(站)消防設施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依法查處違反消防法規行為。市教育、經信、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資源規劃、城建、商務、文旅、衛健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本行業、本領域城鎮燃氣用氣設施的安全監管工作,督促單位和個人開展用氣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隱患。(二)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長江新區管委會,下同)應當加強對本區城鎮燃氣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部署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工作;充分發揮區級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作用,明確區級城鎮燃氣專業監管機構,加強城鎮燃氣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建設,落實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巡查制度;規范開展城鎮燃氣行政許可工作,完善城鎮燃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各街道(鄉鎮)及區級職能部門落實城鎮燃氣屬地管理責任,編制區級城鎮燃氣專項規劃,加強區管城鎮燃氣企業及轄區各類城鎮燃氣用戶安全用氣管理。(三)充分發揮基層管理作用。各街道(鄉鎮)要履行城鎮燃氣安全監管職責,明確分管城鎮燃氣安全工作的負責人,配備必要的城鎮燃氣管理人員;結合全市深化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事項賦權工作,組織實施轄區內城鎮燃氣安全監管;建立城鎮燃氣用戶實名制清單,開展非居民用戶日常安全檢查,履行賦權的城鎮燃氣領域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強制等執法事項;定期組織開展城鎮燃氣管理人員業務培訓,提升一線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強化路長制、網格管理與城鎮燃氣管理執法協同配合,組織社區積極開展城鎮燃氣安全宣傳和日常巡查,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進行督辦整改。(一)健全天然氣輸配系統。建設與西氣東輸三線、川氣東送二線等國家干線聯通的輸氣管道,完善我市天然氣高壓骨干管網布局,提升氣源下載分輸能力;加快建設配套中低壓管網,補齊供氣薄弱區域末端管網設施短板,增強城市終端配氣能力。到2025年,新建各類天然氣場(站)30座、高中壓管道里程1000公里,實現高壓管道“成環成網”、中壓干管“互聯互通”。(二)建設城鎮燃氣儲備設施。落實國家關于地方政府應急儲備(5天日均消費量)和天然氣管道經營企業儲氣能力(年供應量的5%)建設要求,充分利用我市長江黃金水道樞紐區位優勢,謀劃建設沿江大型液化天然氣(LNG)儲氣庫,拓寬我市氣源采購渠道,促進天然氣供需動態平衡,解決季節性氣荒問題。到2025年,完成白滸山LNG儲氣庫項目建設,啟動漢南LNG儲氣庫項目,全市天然氣儲備能力提升至2.1億立方米;啟動江北黃陂液化石油氣(LPG)儲存基地建設,形成江南、江北兩大液化石油氣資源供應保障基地格局,完善“儲存基地+儲配站+供應站”三級供應體系。(三)更新改造老舊城鎮燃氣管網。全面普查、科學評估全市城鎮燃氣管網設施,建立管網設施信息化檔案和更新改造臺帳,加快推進城鎮燃氣管道設施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消除安全隱患。2022年完成347.7公里運行20年以上老舊城鎮燃氣管網更新改造,2024年完成中央預算內補貼的城鎮燃氣管道老化更新改造,2025年基本完成全市城鎮燃氣管道設施老化更新改造。

(一)健全隱患排查處置機制。著力構建“市級抽查督辦、區街檢查排查、企業自查自改、市民監督舉報”的城鎮燃氣安全隱患排查處置機制。市級城鎮燃氣管理部門對市管城鎮燃氣設施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檢查,對全市城鎮燃氣企業每2年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評價;區級城鎮燃氣管理部門對區管城鎮燃氣設施、非居民城鎮燃氣用戶每季度開展不少于1次全覆蓋安全檢查評估。市、區城鎮燃氣管理部門要定期對城鎮燃氣企業安全管理和重點用戶安全用氣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分析,對各類安全管理問題和安全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對不符合條件的城鎮燃氣經營企業和場(站)依法予以取締或者吊銷相關證照。(二)加強聯合檢查執法。強化部門聯動,依法依規查處各類燃氣安全問題,全面整治執法“寬松軟”、檢查走形式、只檢查不處罰等問題,重點檢查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無證經營、充裝非自有產權瓶、違法運輸城鎮燃氣、非法侵占城鎮燃氣設施用地、破壞城鎮燃氣設施、城鎮燃氣用戶違法使用等行為。城管執法、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城鎮燃氣聯合執法,加強信息共享,建立問題抄告和案件移送機制,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執法震懾。(三)實施瓶裝液化石油氣閉環監管。全面推行瓶裝液化石油氣實名制銷售,建立用戶檔案,加強全流程監管。制定瓶裝液化石油氣送氣工管理辦法,督促企業全面重新培訓考核送氣工,規范簽訂勞動合同,壓實送氣工安全責任。建設完善功能齊全、便捷實用的信息化安全服務監管平臺,加快落實氣瓶充裝、配送、入戶安檢等全過程監管,實現氣瓶流轉可追溯、送氣人員可查詢、用氣服務可評價。加強用戶安全用氣管理,推進餐飲經營單位等用戶落實安全用氣責任。(一)加快構建天然氣“一張網”。堅持“氣源多元、一網運行”原則,積極整合全市天然氣企業,構建天然氣“一張網”,實現規劃建設、氣源接收、輸配調度、調峰處置、應急搶修、服務標準、信息管理、價格機制統一,提升全市天然氣安全管理和服務保障水平。(二)完善天然氣價格體系。調整天然氣配氣價格形成機制,將管網改造、儲氣管理等費用納入輸配成本,加強成本監審。簡化天然氣價格決策程序,科學設定價格調整周期。完善非居民用戶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加快研究制定居民用氣價格疏導政策。強化政府調控、監管措施,通過價格杠桿促進天然氣市場發展。(三)規范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秩序。加強瓶裝液化石油氣市場準入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提高行業運營管理水平。制定市場退出機制,對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進行評價考核,逐步淘汰一批合同履約差、供應保障弱、安全投入少、服務質量低、風險管控水平不高的企業。指導瓶裝液化石油氣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統一服務標準、信息平臺、訂購渠道、配送體系,通過線上、線下等渠道直接受理用戶訂單并集中配送。優化瓶裝液化石油氣儲配站、供應站等設施布局、建設時序、保護范圍等,促進形成層次清晰、競爭有序、規模適度、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滿足需求的瓶裝液化石油氣供應市場。(四)持續優化獲得用氣營商環境。全面實施獲得用氣“一站式”辦理和“互聯網+”服務模式,積極推進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優流程,提高用氣報裝便捷度。規范城鎮燃氣企業收費行為,堅決清理取消各種形式的不合理收費,嚴厲查處供氣企業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加強行業服務質量管理,通過定期評估、公開通報等方式,提升城鎮燃氣行業服務質量。(一)加強統籌協調。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要加強對城鎮燃氣安全管理和高質量發展工作的統籌協調,及時分析研判工作推進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督促指導各區、各部門和單位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落實。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要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圍繞重點任務進行細化分解,按照時間節點加強跟蹤督辦,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城鎮燃氣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二)強化要素保障。各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專項資金,探索推進政府直接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建設市級重大城鎮燃氣基礎設施項目。充分發揮環保、金融、財政、價格等政策作用,加強城鎮燃氣項目規劃選址、土地供給、建設審批、資金支持、設備購置等方面要素保障,為推進城鎮燃氣基礎設施建設、拓寬供氣范圍、規范經營秩序提供有利條件。各區要充實城鎮燃氣管理機構專職人員,各街道(鄉鎮)要配備城鎮燃氣管理專(兼)職人員,可結合實際,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建立機構設置與管理職責相匹配、人員數量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城鎮燃氣監管隊伍,將依法履行管理和執法的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快推進城鎮燃氣信息化平臺建設應用,不斷完善全市城鎮燃氣管理“四大數據庫”(基礎數據庫、動態數據庫、關聯數據庫、問題數據庫),實時掌握全市城鎮燃氣供應、設施運行、應急處置等情況,實現市區之間、部門之間、政企之間平臺互通、信息共享。提升城鎮燃氣設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建立城鎮燃氣設施數字地圖,加裝前端檢測、監測、感知設備,建設城鎮燃氣場(站)電子門禁、一鍵報警系統,實現城鎮燃氣設施安全運行實時監測、及時預警。